******消防维保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
二、项目名称:******消防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梅山路与民惠路交叉口西北角红街26#楼601铺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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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裕安区养老机构******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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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菊、鲁小杰、车宝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G座,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玉朋
电话:******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