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25、LBGZ[2024]293-ZC209
2、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4]293-ZC209-1
详见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金城大道19号西193米
298.60
万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4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0
日历天
李玉良
豫******925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卫帅康(业主评委)、邹玉香(组长)、李海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代理费 :318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KWCMGXY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玉良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2层2201--2211号
[LBGZ[2024]293-ZC209-1]2024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SMXZF
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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