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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航站区道路及中央核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答疑二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全国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5-07-07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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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026001Z03
投标资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60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24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2025-06-04 09:00: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5-07-24 09: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align:left;}p.X3{text-align:left;}span.X3{font-size:9.0pt;}p.X4{text-align:center;}span.X4{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

工程名称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航站区道路及中央核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

施工招标

澄清、修改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因施工图纸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随本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其他”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因施工图纸修改导致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故本工程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工程量清单文件”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作以下补充:

1)合同专用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O项”补充以下约定:雕塑、小品在制造厂制作完成后需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顾问现场确认,如制造厂完成的雕塑、或小品与发包人确认的方案、材质、技术要求不相符的不予进场。

2)合同专用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P项”补充以下约定:本工程范围内的苗木、花卉、草坪如在养护期内未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2018)一级养护标准的“整体效果“、”生长势”等的质量要求的,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

3)合同专用条款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条款补充以下约定:承包人苗木进场前30天应当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组成选苗小组到苗场进行现场选苗。对于已选中苗木,发包人、监理单位将在进场前再次进行查验,如发现与现场选苗不相符的将不予进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合同专用条款21.6深化设计条款补充以下约定:21.6.8本工程范围内的景观工程雕塑、小品的二次设计和深化设计,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计取。承包人所聘请的雕塑、小品设计团队要求如下:(1)方案主创设计人员应具有官方或行业认可职称或称号(例如:高级工艺美术师、或国家二级(及以上级别)美术师、或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且五年内具有已完工的雕塑及装置项目设计的业绩(不低于本项目雕塑小品的体量与规模);(2)设计团队需具备极强设计制作能力,并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管理。

承包人所聘请的雕塑、小品设计团队材料应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并有权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设计团队进行考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所采购的景观工程雕塑、小品的供应商,在五年内应具有大型雕塑及装置项目设计、安装的制作的经验。承包人在采购前,应将雕塑、小品的供应商资料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进度滞后或费用增加等不利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澄清修改纪要附件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其他”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待定(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50724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一)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0707

******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0250707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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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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