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项目物业服务采购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项目物业服务采购
2.2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雾开河大街以西、雾一路以南、开十街以东、丙一路以北。
2.3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114680.22平方米,本次主要采购内******消防安全、工程维修、绿化养护、空置房管理等物业服务招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10时******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王光瑞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人:邓慰萱
联系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
******集团******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初审:邓慰萱
复审:王光瑞
终审: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