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TH2024-11-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有误
更正内容:
原:3.2.2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三项“培育对象遴选分为粮油和电商两个专业”
现变更为:“培育对象遴选分为粮油和种植两个专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八)特别注意:
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中标供应商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栋14层1406-6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地址: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宜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