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海宁盐官古城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澜园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盐官古城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澜园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设计已由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宁市盐官镇上塘河东侧、荆山大道南侧。用地面积约53940㎡(约80.91亩)设计范围约53940㎡,总投资约19402.38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文物现状初勘、遗址测绘、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初设、规划许可、设计优化、文保审批、******消防、网上审图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遗址保护、利用深化(含文物影响评价)、******消防、室外附属、景观绿化、亮化、标识标牌、装饰装修、展陈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
2.3.1 遗址保护设计:
(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如需考古发掘进一步探明,则在考古发掘过程中继续完善初步设计,探明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2.3.2 利用工程深化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下列阶段完成设计工作:
(1)方案设计阶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视招标人与国家文物部门沟通情况进行修改,接到修改意见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经国家文物部门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如需考古发掘进一步探明,则在考古发掘过程中继续完善初步设计,探明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保责任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4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 日至2025年07月 日09: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自主登记。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有限公司(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 址:******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11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7611960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5年07月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海宁盐官古城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澜园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设计7.10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