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4年琶洲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及2024年江湾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进行邀请询比方式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琶洲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及2024年江湾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一、项目编号:NP招采〔2025〕024号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预算金额:209251.83元(其中琶洲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为110299.1元,江湾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为98952.73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邀请询比采购
六、采购内容:
2024年琶洲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及2024年江湾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以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日止)承接过1项桥梁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
九、成交价:193399.00元(其中琶洲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成交价为101943.00元,江湾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成交价为91456.00元)。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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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